女人徵信有限公司—外遇蒐證、專業抓姦、婚姻挽回、尋人查址、離婚設計

聯繫女人Contact

電話:0800-000-000

郵箱:baoai@szbaoai.com

地址:高雄市新興區林森一路10F

知識文章 / Knowledge articles

同性戀性交,是否適用於刑法通姦罪 ?

且依刑法第10條

稱性交者,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:

一、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、肛門或口腔,或使之接合之行為。

二、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、肛門,或使之接合之行為。

依刑法第239條

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其相姦者亦同。

惟現行實務對於「通姦」之定義,仍固守傳統限於異性間性器插入之見解,致對於婚外情的「口交」、「肛交」及「同性」間之性行為,均無法構成通姦罪。

綜上解釋,可提出妨害家庭或者離婚之訴,但無法提出「通姦罪」告訴。

台北:0800-011-666桃園:0800-079-777新竹:0800-373-999苗栗:0800-881-333

台中:0800-363-111彰化:0800-433-666南投:0800-673-333雲林:0800-077-000

嘉義:0800-789-900台南:0800-879-000高雄:0800-222-730屏東:0800-893-333

台東:0800-789-100花蓮:0800-811-333宜蘭:0800-667-668跨國:0800-672-222